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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试行干部选拔新举措 刚性制度确保更透明化

发布时间:2008-08-2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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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29日 08:08:14   来源: 新华日报 
  
    今年5月以来,宿迁市各县(区)委先后试行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工作,并接受委员的质询以及参会人员的评议和测评。这是该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邀各界代表旁听,干部工作不再“神秘”

    “去年,县委共调整干部301名,其中提拔重用64名,平职交流128名,转任‘二线’39名;在年度考核中,乡科级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占19%,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7人。”7月底,沭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裴承前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汇报去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场、社区)党委(工委)书记,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社会及群众代表共143人,其中列席人员91人。

    为拓宽干部工作的参与面,宿迁市委要求,县(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工作时,需邀请县(区)纪委委员,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区)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等列席会议。同时规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工作的内容,必须包括近一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干部的监督管理、调配、年度考核、培训、奖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勤廉公示及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

    “专题报告使干部工作不再‘神秘’。县委全委会邀请我们参加,让我们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首次参加泗阳全委会的干部监督信息员、群众代表吴玉华说。

    当场质询当场答,透明化有硬性规定

    “乡镇街道干部处于基层一线、发展一线,区委如何激励和使用,我以前一直想询问组织,可苦于没有条件。今天给了我机会,说出了心中的疑虑。”在5月底的区全委会上提出口头质询的宿城区委委员、幸福街道党工委书记钱信松说。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向乡镇街道倾斜。二是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充实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三是……”宿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朱磊针对钱信松提出的质询当场予以答复。

    宿迁市委对全委会委员质询的权利和方法明确为:委员有权对常委会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询问和质询可以口头形式在常委会专题报告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在会上或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

    宿迁市委还对询问或质询的答复作出硬性规定:对委员现场提出的口头询问和质询,县(区)委常委会须当场作出答复;对于委员提出的书面质询,县(区)委常委会要在一周内做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的情况以召开会议、书面通报等方式向全委会通报,接受监督。

    评议结果当场公布,测出群众满意度

    在各县(区)全委会上,委员质询后,所有参会人员对常委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3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市委组织部门对评议表进行现场汇总统计,并当场向与会人员宣布评议结果。沭阳全委会上宣布的评议结果是:“参会143人,满意140票,基本满意3票,满意率97.9%。”

    “不仅报告、质询公开,而且连测评和测评结果也当场公开,这个真的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选人用人公信度让人满意。”泗阳县政协委员、团县委书记王柳青说。

    宿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白云萍告诉记者,根据市委要求,今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县(区)常委会不再是一年开一次全委会说明情况,而是定期向全委会专题报告,让委员和群众来质询和评议,这样,才能使选人用人得到全过程监督,更好地规范县(区)委用人行为,同时也把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到实处。(宿组宣 徐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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