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各预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初步建立了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预算执行新模式,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支出预算的执行更加细化、透明,切实保障了财政支出预算的有效执行。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审批下达时间滞后等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市财政局主动查找原因,对月度用款计划的申报、审核、下达等工作实行限时办结、集中办理和效能督查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效能。 一是限时下达指标。该局各业务处室在每月20日前,要完成预算单位下月预算内外支出指标的下达工作。 二是集中审核用款计划。每月的25日至月末,局各业务处室要集中办理用款计划的审核工作。 三是跟踪督查考核。对于未按时完成用款计划责任环节工作的,以及因对分管预算单位业务指导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谨而影响资金正常拨付使用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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