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透明政府--财政信息


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惠及泗洪县70万储户

发布时间:2008-11-14 作者: 来源:泗洪国税局
【字体: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精神,该县对储户的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全部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共惠及70万储户。据统计,10月份该县金融机构代扣代缴的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29.96万元,分别比上月的45.45万元和去年同期的51.51万元减少了34.08%和41.84%。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Copyright 2005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